April 30
今天参加IBM的一个讲座。主讲人是个穿背背裤的老外,配了一个翻译。讲座开始前,翻译问,大家要不要翻译?大家就互相看看,窃窃私语,纷纷不以为然的连连摆手,说不需要不需要。然后部门的一个美国籍伊朗人顾问就装作很绅士的说,英语是我们的工作语言,谁要听不懂可以举手。这样就不用翻译了,我们要提高效率。事实上,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是长期在总部工作的员工,英语水平不咋di。我心里暗暗想,这下谁好意思举手,今天的讲座无非走马观花的看看IBM美丽的图片了。
没有想到,一个主管很认真的说,我的英语听力水平比较差,可不可以翻译成中文?现场突然安静下来。翻译完了,然后主管又用中文提问,翻译翻给主讲人,主讲人回答了翻译再翻回来。他的眉头扭在一起,他的眼神很专注。大家在他的带动下,一起消化了今天的培训。
他的真诚、勇敢和好学,使人尊敬。
我突然想到《皇帝的新衣》。那位主管,就是混沌人群里的那个明亮的小孩。
我能听英文,但是我更喜欢听中文,因为中文让我感到吸收的亲切和爽快。我依然疑惑,不知道为什么在自己的土地上要讲别人的语言,在别人的国家里要努力学习别人的语言,为什么讲英文的人要那么骄傲,而讲中文让人感到如此窘迫。